戴丽冰,女,1960年12月生,彝族,中共党员,1976年8月参加工作。现任普洱市中医医院院长,中医妇科副主任医师。戴丽冰同志工作以来,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有关规章制度,提高自我约束力,慎权、慎欲、慎微、慎独、慎交,坚持党性原则,不为人情所扰,不为亲情所动,不为友情所左右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,提高自身修养,自觉抵御不良思潮的侵蚀,清正廉洁,作风正派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。做到警钟长鸣,防微杜渐。戴丽冰同志在担任医院党总支书记、医院院长期间从严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,做到令行禁止,模范执行遵守党纪政纪,提高班子廉洁自律的自觉性。树立了正确的权力关,努力为人民掌好权,用好权,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,切实在思想上、行动上、作风上体现“三个代表”、“四个意识”重要思想,以患者为中心,以服务为本,热心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
她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和科研工作40余年,在专业技术工作中,敬业爱岗,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,以精湛的医术、高尚的医德深受患者信赖,上门就医者门庭若市,毗邻地州及国家慕名求医者络绎不绝;勤于学习,善于总结,勇于开拓创新,在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基础上,注重发展专科、专病、专药、专人的优势,特别在治疗妇科疑难杂症如:不孕症、卵巢囊肿、宫外孕保守治疗、内异症等病中,有自己独树一帜的治疗方法,能充分发挥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有机结合的作用,使中医特色治疗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,也因此成为普洱市屈指可数、家喻户晓的中医妇科专家,成功治愈多例不孕症患者,被广大老百姓亲切地称之为“送子观音”。
她在工作期间主持和参与的《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观察和茶粉降糖体验》、《整体护理临床应用》等项目研究课题获普洱市科技进步三等奖。她还积极支持民族医药发展,1994-1996年参与拉祜族医药与中医药和现代医药的翻译、汉文编写,出版了《中国拉祜族医药》一书,填补了我国拉祜族无医药药典的空白,获普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。曾先后撰写《三七总甙冲剂治疗药物流产后阴道出血80例》、《妊娠中毒证的中医分型治疗》、《崩漏治验举隅》、《自拟消癖汤治疗乳腺小叶增生病80例疗效观察》等学术论文20余篇,分别在国际学术刊物,国家、省、地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、获奖。1996年,普洱市第一个获“云南省首届优秀青年中医”称号;1999年,获云南省“巾帼建功标兵”称号;获“八五”、“九五”、“十五”期间市级先进工作者称号;2005年、2011年,获得普洱市“优秀科普工作者”;2012年起被省卫生厅聘为云南省师承工作指导老师,2012年获得普洱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奖。
她熟练掌握中医妇科、临床基础知识、经典著作、经验总结、药物筛选、国内外本专业最新动态等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。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,专业上勤于钻研、精益求精,是云南省享有盛誉的中医妇科专家,以精湛的技术、高尚的医德深受患者信赖及广大职工的爱戴。在科研学术领域取得骄人成绩,在学帮带方面不遗余力,因工作成绩突出,多次获省、市级相关奖励。管理上求真务实、不断创新,在担任党总支书记期间,医院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,与其他院班子成员一起将医院推向高速健康发展的轨道。在我院首建普洱市“省级重点中医专科”,首建普洱市“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培育项目”,2001-2004年,首建普洱市省级重点中医专科——妇科;专病——糖尿病,2004年中医妇科、糖尿病专病通过省级验收合格,填补了普洱市无省级重点中医专科的空白,2011年,主持、组织普洱市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—老年病科,2011-2012,创三级甲等中医医院,成为普洱市首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,率先在市内组织开展整体护理工作,率先在市内开展“云南省药房托管”试点工作,2011年带领医院全体党员获得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“全国中医系统先进党总支”称号。在担任院长期间,2017年8月,普洱市中医医院成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合作基地(云南)协作基地医院;2017年9月,成为普洱市中医医疗集团总医院;2018年3月,成为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普洱分中心;2017年10月经过三级甲等等级医院复审;2017年11月成为云南省中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。戴丽冰同志社会责任感极强,担任普洱市中医药学会理事长、云南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期间,积极主动指导全市二级中医医院建设,捍卫了普洱市中医医院作为“普洱市中医药龙头”的坚实地位,为普洱市的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。